根据淮滨县消防工作的需要,淮滨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16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愿意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消防工作的男性社会青年。2、身高1.65米以上,裸视4.6以上,高中或同等级以上文化学历。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符合公民招录消防员的政治条件。4、有政府专职队员工作经验且考取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的报考人员可平移工龄(需提供证明)。1、灭火救援员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等工作;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长跑、举重、游泳、球类等体育特长生(需持有国家颁发有效证件)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自愿从事消防车驾驶和灭火救援等工作;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2年驾龄以上且能独立驾驶相应车辆,会维修保养车辆的优先录用。(需提供证明材料)2、受过刑事处罚,或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4、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5、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一)工作地点:淮滨县消防救援大队二中队(淮滨县淮河大道与楚相大道交叉口西300米)。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任务是从事淮滨县的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消防车驾驶工作,日常在队主要工作以执勤、训练、学习为主。
(三)实行24小时住队执勤的准军事化管理。
(备注:准军事化管理--非休假时间全日制驻勤单位)
1、新入职人员有一月实习期,实习期工资1800元,转正后工资根据不同服役年限、不同岗位评定相应等级,根据相关标准发放含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津贴、高危行业补助、精神文明奖等,月工资4900-5500(含五险一金)。3、取得消防救援工作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的人员,按照等级每月发放特种人才岗位津贴;4、担任副班长、班长、通讯员、驾驶员、装备技师、卫生员等职务的每月增发500+岗位工资。6、成立尖刀班,对于体技能成绩优异者,个人申报尖刀班达到制定的标准后,每月增发工资600元,申报两个项目以上的增发工资1000元。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轮休制,每月安排休假8天。4、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的政府专职队员,表现优秀者可根据上级或本级培训计划推荐参加B2机动车驾驶、舟艇驾驶、无人机操作飞手等公费培训等。6、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以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和消防员。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及退役人员(退役两年以内)入职满1年后可参加评级考核,工资随等级相应增加。7、单位每年吸收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加入党团组织,单位在职业培训、党团生活、推树典型等方面享受当地优惠政策。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笔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1、报名时间:11月3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淮滨县消防救援大队(淮滨县民政路58号)。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376-7715054、15501866345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填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持卡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报名表和相关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注意事项:报名后请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收电话或短信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后续考核。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实施,包括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时政知识、火灾防范基本常识等。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总成绩=体能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高于60分,按从高至低顺序录取。体检由淮滨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注意事项:如有体检不合格、联系无应答以及自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录取。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实习期为1个月,在实习期间组织开展不少于25天的集中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验收;集中培训期间,出现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达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标准时,将不予录用,新训队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实习期结束淮滨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据考核结果及个人表现提出人员聘用意见。1、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2、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对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3、录用期间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解聘。
附件1(招聘报名表)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