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的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群体实现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兜底帮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区人社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服务社区人社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能完成岗位工作,且属于下列类别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脱贫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的人员: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以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并进行不少于三次的求职记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10--16:30。
(二)报名地点:
殷都区文峰中路与钢花路汇处缔盛广场2楼21号窗口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或退伍证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携带以上证件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经工作人员核实信息后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取得劳动报酬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四)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五)已享受过2次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累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5年以上的。
(六)已经实现灵活就业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七)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录用聘用
(一)会操作电脑,熟练应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的优先录用。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安阳市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酬待遇手续。
(三)签订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聘用人员应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岗位补贴按规定执行(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殷都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5139856
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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