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名(5名驾驶员、15名战斗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相关待遇
(一)发展前景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并在推荐的单位工作1年以上,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及相关年龄、政审、体检等标准的,可通过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考试,招录为本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试。
(二)工资待遇
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500元,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含社保),岗位津贴根据实际岗位另算,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发放,担任班长的每人每月280元,副班长200元,驾驶员500元,站长助理800元。
(三)生活待遇
统一发放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安排体检1次。
(四)休假待遇
除休假外,24小时全封闭军事化管理
1.工休假。试用期满后,队员每月休息6天;满2年以上者,每月休息8天。
2.婚产假。队员结婚当年享受一次婚假,假期10天。男方在女方分娩第一个孩子的当年,可休陪产假30天。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的中国公民;
2.战斗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驾驶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有B2证(或以上)三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的优先考虑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经历的、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需提供立功原件或复印件1份)。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具有篮球、文艺表演、播音主持、摄影、演讲、公文写作、计算机、汽车维修、机械维修、电工等特长的优先考虑(需持有国家认可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两年内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招收。
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队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收计划
岗位设置:战斗员15名,驾驶员岗位5名。
四、招收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体格检查、聘用集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初审(10月24日-11月2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核,确定入围现场考核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应招人数之比为1.5:1,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军人及有B2照以上驾驶证的一并携带退伍证、驾驶证(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由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并填写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体能测试。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适时由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体能标准进行,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身体协调性、体能素质进行测试,包括100米跑、4×10米折返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4项,每项各占25分,总分100分。
(三)体格检查。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入体检阶段,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在培训或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四)政治审查。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五)聘用集训。根据体能测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开展为期3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含30天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标准定级、定岗,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期间统一为录用人员发放被装。
报名地点: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长葛市金英路金桥市场南邻)
联系电话:0374-6211201
五、职责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取准军事化管理,除参与日常处置火灾及抢险救援外,统一组织参加训练及理论知识学习,训练包括体能训练、业务训练、技能训练,理论知识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条令纲要、业务理论等。
六、分配使用
队员集训结束后按计划分配至长葛市各消防救援站。
提示:此次招聘由长葛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没有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