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21年专项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经过报名、考试等环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1
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9月1日,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早上6:40前到地点集合(具体集合地点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疫情原因,经市教育局同意暂缓的除外)。因疫情影响,专项招聘教师体检工作分2批进行,请考生按照所在批次标注的地点集合,并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48小时内(8月30日6:40以后)核酸阴性证明、身份证,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防疫健康码(绿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社交距离(具体要求见附件)。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名考生145元(报考幼儿园考生体检费220元)自备零钱。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新乡市教育局委托医疗机构进行。
联系电话:0373-3519005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552676。
附件:1.体检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2.体检注意事项
附件3.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21年专项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体检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体检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和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河南健康码”,并持续关注行程卡和健康码状态。体检当天需携带48小时内(8月30日6:40以后)核酸阴性证明。
2.考生到达地点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并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到达集合地点,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河南健康码”(均为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行体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行体检,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体检,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及时上报签约学校及新乡市教育局。
5.因疫情原因,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体检当天无法到达报到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暂缓体检。暂缓考生经治疗痊愈或解除隔离后,应在14天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及体检必要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疗机构进行个案预判,由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在体检前应签署《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8月1日以来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上身勿带金属饰品,以免影响胸透结果。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考生对可立即提供结果的体检项目,如视力、身高、血压等可当场确定的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向工作人员提出,待体检结束统一组织复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8.体检结束后,考生听从安排,离开体检医院。
9.女性体检时不穿连衣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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