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于197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以“强专科、精综合”为学科发展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是河南省卫健委规划设置的省级精神区域医疗中心。目前,正在进行三级甲等医院复评工作。按照《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缺口较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号)和《关于市卫健体委所属事业单位用编的批复》(驻编办核〔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需求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25名。
一、招聘计划、范围、对象及形式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25名。招聘计划详见《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岗位表中“以上”均含本级。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zmdwsj.gov.cn)、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zmdjsbyy.com/)、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azmd.hrss.gov.cn/)发布,发布内容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内容为准,请注意查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规培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地点报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人事科备查。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 - 10月19日
报名地点:驻马店市雪松路东段51号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楼523室。
(二)报名资格初审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初审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现场缴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参加考试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1科,3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523室人事科。
五、考试与考核
(一)考核
1.卫生专业考生(岗位代码为1001-1011):进行考试+实践技能测试。
(1)考试:考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
(2)实践技能测试: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进入相对应的科室进行为期10天的临床实践,全面了解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政治思想水平、创新能力、操作技能、沟通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及执行力等情况。实践结束后由带教老师和主管业务科室分别对考生工作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打分。两项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实践技能得分。实践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参加临床实践测试满10天者,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未满10天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非卫生专业考生(岗位代码为2001-2003):进行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有关事项
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根据实践技能测试/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或因有人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有关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本次考试不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总成绩
卫生专业考生总成绩=笔试得分×20%+实践技能测试得分×30%+面试成绩×50%。
非卫生专业考生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成绩×50%。
按各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并列时, 卫生专业考生以实践技能测试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非卫生专业考生以笔试成绩得分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体委、市人社局及社会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纪检监察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并报市卫健体委、市人社局备案。
咨询电话:0396-3826010
监督电话:0396-382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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