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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人|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安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9-22 浏览: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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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74名。

一、学校简介

安阳工学院始建于1983年,是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和河南省博士后联合培养基地。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市交通便利,文化底蕴深厚,为学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

学校占地面积1300余亩,现有在校生约2.4万人,设置有21个教学学院,开设6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8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员工近160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1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等高级人才近60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与范围

具体招聘对象、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者;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经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后,分别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yang.gov.cn)、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ayit.edu.cn)和安阳人才官网(http://www.ayrcgw.com)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7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00至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址将于报名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选报合适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证件;报名信息应与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信息一致,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3年10月12日9:00至2023年10月12日17:00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人员将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或按要求补充、更换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个人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4.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将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5.特别提示

(1)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2)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查看报名结果、打印个人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方式和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后续通知。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考试

思政专业专任教师岗(岗位编号1101)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等思政相关专业知识;专职辅导员岗(岗位编号1301、1302)考试内容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理论素养、学生管理工作等相关的政策理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其它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笔试共考一科,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不划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笔试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入伍通知书(登记表)、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具体时间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政策加分。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

面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取得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时间等安排。复审时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信息表(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系统内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备注: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从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均需提供);

(4)根据应聘岗位和专业要求,其它必须提供的材料:如所在学校(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正式(预备)党员证明;学生部门出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个人相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5)应聘专职辅导员岗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应聘者,应提供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写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单位、时间、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学工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6)在职人员应出具《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或辞职手续。

温馨提示:以上个人证件和应聘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不接受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和复印件1份。请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提前按顺序排放。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留存复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视为无该证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未通过人员不得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递补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仍不足3:1的(有降低比例招聘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专任教师岗和其它专业技术岗面试方式主要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包含实际操作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质,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专职辅导员岗面试方式为理论宣讲和案例分析,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生工作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体面试方案将于面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时,因面试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果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我校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社局网站、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专任教师岗聘用人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者,须兼任学生辅导员4年;其它专业技术岗根据工作安排兼任专任教师。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2-2909369(安阳工学院纪委)

七、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安阳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因受不可抗力影响,必要时招聘工作会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发布。

咨询电话:0372-2302985(安阳工学院人事处)

咨询招聘事宜请联系相关学院

附件:

1.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安阳工学院

2023年9月21日

附件1:安阳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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