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一)驻马店市区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4、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注意:符合以上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市区常住地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开始至2023年9月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1寸照片到市民中心18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驻马店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
四、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2706707
驻马店市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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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1 | 市政协 | 后勤服务 | 1 | 工勤服务,负责办公室日常辅助工作。 |
2 | 驻马店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勤杂工 | 1 | 儿童康复训练工作 |
3 |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社会心理服务综合岗 | 4 | 社会服务心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
4 | 河南省驻马店农校 | 保洁 | 4 | 寝室和教学楼区的清理打扫,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
5 | 驻马店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 保洁 | 1 | 办公楼区的卫生的清理打扫,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
6 | 驻马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 3 |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
7 | 市财政局 | 文印 | 1 | 文印各种文件、材料。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