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范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范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2)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范县县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大学本科录取批次证明材料。以本科层次报考的,必须提供本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以入学批次为准)录取的相关证明。若无法提供,必须签订保证书确认大学本科录取批次,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取消其引进资格。
(7)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9日—9月1日
地点:范县新区板桥路西段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请各位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参加资格复审。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且相关复印件均由考生自行准备。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引进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请免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携带交费证明。
附件:
资格复审名单、报名表、保证书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
和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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