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9接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接警员主要从事作战指挥中心接警调度岗位工作。
1、招录人数:4人(限女性报考)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所需专业:播音与主持类、汉语言类、通信类、计算机类。
4、工作内容:从事119接警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四)年龄27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五)大专学历需提供与本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六)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纹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民事调查的;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五)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八)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九)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依法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接警工作的情形。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按照公布的招收条件,持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职业技能类证书、个人近期征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经当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5日8:00至9月4日18:00。
(三)报名地点
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三楼指挥中心(黄河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四)资格初审
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查,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学历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下载),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后,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将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参加招聘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审核进度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中正确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该通讯工具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各考核环节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安排。
(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119接警基本常识等综合素质。根据招聘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对象形象气质、语言交流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考官组成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
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只保留两位小数点。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体格检查。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根据其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格检查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确定体检项目,在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其中身高、体重和纹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经公开招聘入职的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存有异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体格检查环节,空缺名额可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政治考察。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选派人员实地走访招聘对象所在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村(社区)警务室、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了解招聘对象本人政治思想状况、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核对招录对象本人、其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核查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有无服役经历且是否与报名信息一致。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考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在漯河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入职培训。通过公示的拟聘用119接警员需参加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周,试用期为2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接警员;考核被确定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可在参加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照招聘程序需单独进行体检、政审、试用期考核。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资待遇及福利
(一)薪资待遇
119接警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
1.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工资标准按照岗位、学历、取得的资格证书不同,综合收入不低于5000元/月。工资标准含“五险一金”,以后逐年经考核逐级逐档晋升。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础工资。
3.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月绩效工资根据月考核结果确定,年终奖励工资依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4.如有外勤(重大救援任务、重大活动任务)时,差旅费按照相关规定结算报销。
(二)社会保险
按国家、河南省和漯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聘用接警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相关手续,按规定从接警员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
(三)其他保障
经批准聘用的接警员,统一安排就餐,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发放制式服装;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和体检时间统一通知。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公开招聘期间,招聘公告、考核实施、事项通知等信息由漯河市救援支队发布,有关考核安排、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漯河消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招聘对象随时关注。
(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接受任何人力资源公司、中介代理形式开展119接警员招收报名,如遇此类情况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报名人员请直接到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395——3133129。
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15点—18点)致电。
本公告由漯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