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根据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0日6:30
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门诊楼前广场(魏文路与文轩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8月20日6:30前到达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门诊楼前广场,按照分组名单集合列队(见附件2)。6:50前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根据体检工作需要,体检当天考生应当穿着宽松衣服,不得佩戴首饰;女性考生请勿穿连衣裙、连体裤袜,发辫过肩的,须束发。生理期的女性,请事先告知体检医生,做备注。
5.体检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体检的顺序。严禁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以及与体检有关的物品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放。
6.体检过程中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指挥,不能擅自离队单独行动,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近视考生请佩戴眼镜。
8.体检医师可根据考生实际身体状况,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进行进一步检查(费用需要自理)。
9.本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为每人300元,请参加体检考生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支付给体检医院。
10.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11.未遵照注意事项告之事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许昌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