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鲁山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劳务派遣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法辅助警察5名(限男性)司法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审判等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考虑);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1.受过行政拘留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未毕业在校生;7.所报岗位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8.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9.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2份;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5.已就业的需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6.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7.现场填写并提交《鲁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加岗位等级工资等。
2.用工手续办理:合格聘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周六、周日休息)。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鲁山县老城大街县政府对面),现场提交报名所需的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二)笔试(100分)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技能考试(100分)1、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考试内容:看打(判决书)、听打(判决书)。3、考试时间:8分钟(四)面试(100分)根据汇总后的笔试及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五)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成绩考试有效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七)考察按照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人员应当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鲁山县人民法院所有。
七、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 0375-5051688 1663755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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