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解放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依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共招聘教师34名,其中小学语文21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英语2名。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年龄计算基准日为2023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2023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各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资格证件、招聘对象等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附件1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医学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岗全科医生、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学历”栏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表述指全日制国家统招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学历信息以毕业证为准,国(境)外学历的毕业院校、专业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显示的中文名称为准。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有多层次学历的,只填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学历信息;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可参加教师招聘;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进入考察的,在考察阶段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愿放弃;
4、报名表中“本人简历”从大学入学填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工作经历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请在“本人简历”栏工作单位后注明在编。
三、招聘办法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至7月16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点击“2023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疑问,请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16日下午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进行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报考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2023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为准。
2、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根据本人选报的岗位,于2023年7月14日上午8:00至7月17日下午17:00前,登录招聘指定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3、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报考者须持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提交至焦作市解放区团结西街区人社局人事科。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不再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5:00—17:00期间到焦作市解放区团结西街区人社局人事科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或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能够证明考生与户主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二证缺一不可。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下2类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曾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除外)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考生不累计加分:
(1)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任职满一个聘期且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提供原解放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
(2)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有关加分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交至焦作市解放区团结西街区人社局人事科。逾期不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手工签名);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方案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辞聘审批备案手续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非在编人员,已提出辞职辞聘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备案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5)凡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教材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小学教材,采取微型授课方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主要考察考生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为避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加试)分数高的进入体检。
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
(四)考察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等,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被考察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后不遵守聘用合同规定的,视为不诚信,记入诚信系统,并将不诚信记录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fq.gov.cn/)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91-2905010(解放区人社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391-2975010(解放区纪委信访室)
附件1:《2023年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二次平均法》.pdf
焦作市解放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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