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清丰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清人才办〔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笔试内容:教育类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卫生类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综合类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1.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体检、考察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
(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2022年QS榜单前600名国(境)外高校(详见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毕业生、专升本等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清丰县县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引进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5.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清丰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69特招医学人员等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及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指定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公室)组织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8:00期间,电脑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濮阳市人事考试”,进入“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电脑端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提示:手机微信小程序报名上传照片时,请按照电脑端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的要求,提前使用本网站提供的“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后的“报名照片”保存至手机中。)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3日12:00,由引才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小程序“濮阳市人事考试”,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引才办公室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岗位的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引进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达到和超过5:1的岗位进行笔试。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和笔试岗位在引进指定网站公布。
5.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3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小程序“濮阳市人事考试”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93—6665582)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
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7月26日9:00至7月29日9: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微信小程序“濮阳市人事考试”,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分为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分别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需要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引进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或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清丰县县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引进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由引才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相关证件。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组织形式如下:
教育类面试采取微课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报考高级中学岗位的微课内容分别按照清丰县高级中学现行教材制定;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微课内容分别按照清丰县中职现行教材制定。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理论水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如有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个人考试总成绩
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个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需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个人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检。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布。
3.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根据个人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递补体检只进行一次。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并保留聘用资格。
(八)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为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人数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引进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或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管理和待遇
(一)服务期限。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清丰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含试用期1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县外调动。
(二)住房保障。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在濮阳市城区和清丰县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三)其他待遇。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跟踪管理,作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在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具体事宜。
(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进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引进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引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规定由2023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7219012
监督电话:驻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7228856(邮箱:qfjwzrsjjjz@163.com)
驻清丰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7208909(邮箱:zzbjjz2@163.com)
附件: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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