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 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人员名单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5日
8:00-12:00 15:00-18:00
地点: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黄河东路2401号)
三、面试确认分组和资料复审
(一)面试资格确认按照岗位类别采取分组审核方式进行,请考生按分组情况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具体分组如下:
6月14日
01001/01002/01003/01004/02001/02002/02003/03001/04001/05001/
05002/05003/06001/06002/07001/07002/08001/08002/09001/09002/
09003
6月15日
10001/11001/11002/12001/12002/13001/13002/14001/14002/05001/15002/16001/17001/17002/16001/17001/17002/18001/18002/18003/
19001/19002/19003
(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从报名网站下载并在报名人声明栏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习证明(附件4)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4.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2);
5.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5)。
6.招聘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报考相应岗位的,须提交学习过该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及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材料不全或者信息不实的,经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研判确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未进入此次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替补通知。
4.政策咨询电话:0398-2953195。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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