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将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附件1: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doc
附件3: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须知.doc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2023年5月17日
2.体检集合地点: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早上7:00前,到安阳市党政综合楼北门西侧门岗前集合。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近期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参加体检。
2.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允许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260元/人。请考生自备零钱并现场交体检医院(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4.怀孕的体检人员可暂缓做部分体检项目。请提前准备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和本人延期进行部分体检项目的书面申请(附件2),在体检当日集合时交工作人员登记备案。
5.请自行下载打印《安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须知》(附件3),仔细阅读后由本人签字,并在体检集合时与照片一同上交。由于未遵照体检须知告之事宜,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2550413。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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