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专业知识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前教育三类。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小语种、特殊教育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序);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知识考学前教育。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其中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0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幼儿园教师6名。各学科岗位计划人数、专业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现来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就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2017年起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年龄要求:本科学历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http://chgkxd.zgrccp.com(本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2023年5月19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图片大小200kb以内。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先预览检查,如发现问题,点击“取消”返回进行修改;预览后确认无误,点击“确定”正式提交报考信息。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2023年5月20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考生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5月20日17:00前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 — 2023年5月21日17:00。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6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费,考生通过审核后可以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申请免缴报名费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备注联系方式;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的扫描件。2023年5月21日17:00前把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hjyjrsk@163.com,材料提交不完整或逾期未提交的均不予受理。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关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 “公示公告”专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备份留存,遗失不补。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各岗位缴费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报名费。
(二)加分条件及认定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10分;经批准由洛阳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加1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加10分。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市委、县(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5)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证》;
(7)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8)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时间和地点
提交加分材料时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洛阳市九都东路18号瀍河回族区政府大楼503办公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瀍河回族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doc
瀍河回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