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的管理,提高国有公司管理水平,根据《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5〕9号)及《宝丰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和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宝丰县国有公司融资副总、财务总监。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一批专业能力突出、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国有公司工作队伍中,为我县国有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二、招聘岗位
国有公司融资副总3名、财务总监3名。
三、报名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专业要求:财会、金融、经济专业;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二)优先条件
1.有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2.已纳入我县优秀干部后备库的优先。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要求报考人员将报考材料扫描件发送至bfxgzjrsg@163.com。
3.注意事项:
(1)报考材料: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宝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国有公司融资副总、财务总监报名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时间及各类通知将电话通知。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七、公示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宝丰县国有公司副总以上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宝丰县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国资委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5—6511126
监督电话:0375—6513266
宝丰县2023年公开招聘国有公司融资副总、财务总监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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