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南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考生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
南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6时30分;
地点: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田径运动场东体育馆南门前(南阳师范学院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务必于5月7日(星期日)上午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应试者体能测评知情同意书》(附件2,请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试者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集合后工作人员统一收缴)到指定地点集合,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报到参加体能测评的,即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包括电子运动手环),已携带的需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规定和各项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4.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由南阳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考生应熟悉相关项目测评要求。在此,提醒各位考生:“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只测评1次。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5.每个测评项目结束后,考官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对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的,考生、考官、监督人员要在成绩登记表进行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考官、监督人员和带队工作人员代签确认并注明。因怀孕不能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前须向工作人员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可暂缓进行,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时,经个人申请,再进行体能测评。
6.考生年龄31岁(含)以上的在测评前应主动说明。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5月7日当天,即1992年5月7日(含)之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以上”测评标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
7.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可自行携带食品和饮用水,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8.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体能测评延期,另行公告,请广大应试者及时关注我市公务员考录专用网站南阳党建网(http://www.nydj.net.cn)。
南阳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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