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进行考生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录人数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名次
1
30075011
杨 记
30318082526
66.65
86.2
152.85
1
1
30075021
张一丹
30318082603
71.4
82.2
153.6
1
1
30075031
陈 阳
30301141613
72.6
81.6
154.2
1
1
30075041
齐蕊源
30301062224
70.3
82.2
152.5
1
一、请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7:40前到省商务厅机关一楼大厅报到,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时报到者,可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工作流程,服从体检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的管理,不得与无关人员接触、联系和随意走动。
四、体检费用由省商务厅承担。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晚上九点以后请勿进食任何食物及饮品,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不能进食任何食物及饮品,包括口香糖。不可戴隐形眼镜,如有需要可佩戴镜框眼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规定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4、考生如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须当场提出复检,复检应在本批次体检临近结束时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其它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
电话:0371—63576202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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