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2023年县委编委批复,决定启动2023年滑县籍在县域外工作的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公开回引工作。为保证回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计划和条件
(一)回引范围
在滑县以外学校工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的在岗正式教师。
(二)回引计划
2023年计划回引50名,其中高中学段10名、初中、小学学段各20名。
(三)回引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少于3年的只填写工作以来的);
4.心理健康;
5.身体健康;
6.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动工作;
7.户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为滑县户籍;
(2)配偶为滑县户籍;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
(4)配偶为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引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不宜调动情况的。
二、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定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
1.公告发布:2023年4月26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xrsj.hnhx.gov.cn)公开发布回引公告。本次回引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在回引工作实施期间每天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和资格审查:2023年5月8日08:00—18日18:00止(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滑县教育局人事股。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项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配偶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未在同一户口本登记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
(4)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3.回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加回引资格,已调动的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情况,统筹研究确定回引方式。如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学段的回引计划数,初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初审合格人数超出该学段的回引计划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与回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微型课内容按选报学段和学科分别采用滑县现行中小学教材随机抽取,满分共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予回引。
未完成回引计划数的学段可调整到其他学段,调整方式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回引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等内容。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领导同事评价不高的不予回引。
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回引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定岗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学科对口、就近户籍”的安置原则,由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回引人员工作单位,报县委编委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回引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教师回引申请对象;回引的教师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因服务期未满不能调动而辞职的,服务期内不准提取个人档案。
温馨提示:回引期间,请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咨询电话联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节假日除外)
0372-8121778(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
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
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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