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见附件)。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于4月26日(周三)上午7:30到河南省政府北门(郑州市正光路11号)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3.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佩戴项链、耳环、有职业特征的饰品或明显标志。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4.女性受检者哺乳期、月经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5.体检必须完成所有规定项目,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和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相应的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6.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公务员考录疾病的考生,按规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察及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1—69690030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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