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省政府国资委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请进入《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省政府国资委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附件1)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8号,省政府国资委北楼328房间。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5507121)
(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附件2),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因不符合面试资格条件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将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一次递补。
二、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三)学习工作经历登记表(附件3)。
(四)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国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获得相应学位的考生,请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
(高等教育阶段获得的毕业证书及认证材料均需提供)
(五)与招录职位所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载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课程名称的《成绩单》(由学习培养单位盖章)。
(六)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七)所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均需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并加盖公章。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八)在企业工作过的考生以及具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工等工作经历的考生,请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的考生,请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等材料。
(九)除学习工作经历登记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外,其他材料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一)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获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本人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等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三)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和所需材料有疑问的,请提前电话咨询。
(四)此次录用公务员考试的相关信息,均通过省政府国资委网站(http://gzw.henan.gov.cn)发布,原则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省政府国资委人事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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