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4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安阳师范学院位于甲骨文故乡、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阳市,是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20年,成为河南省17所特色骨干大学、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之一。设有22个教学院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硕士专业、64个本科专业,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学科群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二级重点学科4个。学校占地近1826亩,教职工1700余人,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在2020年《中国大学评价》教师学术水平排行榜中,学校教师学术水平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282位、河南省第10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校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财务处、工会及相关教学院部等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方案发布在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aynu.edu.cn/)。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应聘者请将个人电子简历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扫描件)、安阳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以“姓名+应聘专业”命名的附件形式投递至相应招聘院部的电子邮箱或zp@aynu.edu.cn。
(三)资格审查
1.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者,以无该证件对待。
3.应聘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重要提示: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aynu.edu.cn/,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博士研究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29001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2-2900005(学校纪委)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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