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看护队员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指导思想,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拔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看护队员40名。
1.退役士官15名,不含已安置工作人员,男女不限;
2.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25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能够安心坚守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热爱看护工作岗位,本人无刑事前科或受过治安处罚,近亲属无重大刑事犯罪;
(三)淮阳区户籍;
(四)年龄:退役士官要求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五)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 8月10日至2021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河南省淮阳区羲皇大道南段359号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需证件材料均需要验原件留复印件)、《周口市淮阳区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见附件2、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退役士官需携带退伍证和身份证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
(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退役士官和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实际可以相互调剂。
五、考试
招聘工作由淮阳区纪委监委、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实施,考试工作由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淮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1.笔试。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按照总成绩的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执行,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6.在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根据试用期个人表现和工作能力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措施
1.此次聘用人员为编制外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退役士官和专科生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年度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本科生岗位基本工资在淮阳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元为210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辅助岗位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试用期满后按岗位基本工资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所需资金专款专用,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2.工作地点在周口办案基地,食宿全包,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另发放看护补贴每天100元。
3.试用期满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对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淮阳区人民政府网、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政策由淮阳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咨询电话:0394-2664816(请于工作日咨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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