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规定,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招聘专业及要求一览表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具体要求
临床医学等相关医疗专业
不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并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者
按人才引进对待
临床医学专业
3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4
精神卫生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4
医学影像(诊断)或临床医学专业
8
医学检验专业
4
口腔医学专业
4
病理诊断或临床医学专业
4
疼痛、麻醉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4
中药学专业
3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或愿从事疾控、感控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医学工程专业
2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或医学信息工程专业
2
病案信息管理、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或愿从事病案编码员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
4
医疗或社会保障专业
4
护理类专业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招聘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
4.身体健康并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处在禁考期内人员;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5日,并同时通过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csdyrmyy.cn/)等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方式。报名地点: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四层东)。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要求在本年度及以上取得相应年度的全日制学历,并达到相关应聘条件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3张(小2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虛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专业基础相关知识。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对事物的判断能力等。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录人数1: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将委托第三方专业部门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应试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通讯设备或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进行考试或办理相关事项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体温测量,如实报告健康情况、境外或重点疫区旅居史等信息,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如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拟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保持手机畅通,期间如联系不到本人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复审。对有违纪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实行聘任,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六、纪律要求
对有下列情形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给予其他相应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其他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咨询方式:0394-4212006(人事科) 15938651588(刘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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