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2022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重启2022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
请面试人员于2023年2月18日(上午:8:00-11:00)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清丰县人社局大门西侧(县朝阳路西段路北)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2022年9月15日发布的《2022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核减(取消)部分岗位及面试的公告》中的附件2和附件3作废,按照本次公告发布的《面试人员须知》(见附件)执行。
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
附件:面试人员须知
一、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晨7:00前到达面试考点,7:30准时进入候考室。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抽签及面试。
三、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及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在进入候考室前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从候考室按顺序逐一引入备课室、面试考场。
五、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一般不得离开候考室,确因如厕、急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必须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六、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姓名和个人身份等信息,否则按零分处理。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说“我是第*面试考场**号考生,前来参加面试”。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离开考场,到指定地点休息等待,不得随意离开休息室。
八、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待面试结束后方可有序离开考点。
九、考生违规违纪,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成绩。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温馨提示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场注意保持1米距离,有序进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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