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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30人公告

来源:洛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7-31 浏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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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洛阳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千年古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是洛阳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东望夏都遗址,西览龙门石窟,南依万安山麓,北临伊洛河畔,总占地面积近2800亩,主校区位于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另有高新、西工、瀍河等校区。学院目前是河南省“双高”建设单位、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卫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学院秉持“学以致用 行以致远”校训,坚持立足洛阳市、服务都市圈、打造双高校、助力新引擎,致力于巩固提升医科、做大做强工科、打造特色人文社科,深化产教融合,是一所专业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良的综合型、开放型、国际化的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坚持引培并举强师资,现有专任教师831人,副高级以上职称222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319人,聘请450余名行业专家、企业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河洛大工匠1人,河南省职业教育专家2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洛阳市优秀专家、洛阳市优秀青年科技专家40余人。馆藏图书116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价值1.7亿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4个,各类实验实训仪器1.4万多台。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个,教学附属医院2个。目前在校生近2万人。学院现设有15个教学院部,1个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国际教育中心),开设有医药卫生、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农林畜牧等11大类59个专科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群获批为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同时着力打造文物保护考古、智能装备制造、文旅融合发展3个高水平专业群,培育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数字化建造与装配式建筑等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洛阳职教品牌。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人事、学生的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科研、学生、纪委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和监督工作组,招聘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人事、教务、科研、学生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监督工作组组长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院纪委选派,具体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纪律监督,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1.职位:教师职位30名。
2.招聘专业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招录2019、2020、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8月9日,咨询电话:0379-62233835。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379-69986190,0379-62233835。现场报名,过期无效,不接收网上和电话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西苑校区(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24号西苑路与青岛路路口,可乘50路、8路、75路、31路公交到达)。具体报名地点见西苑校区大门口指示牌。
3.报名时戴口罩并主动出示行程码、健康码(绿码)。
(三)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招聘专业,请慎重选报。届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有效身份证;
2.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3.第一学历和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汇总表》(附件2)、《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5.《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教师准考证》(附件4);
6.招聘计划表(附件1)要求的其他材料;
7.准考证电子版填写本人信息并在规定位置处附电子版照片;
(注:附件1-5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中下载和填写;
8.防疫具体事宜详见附件5,《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于参加笔试时交给入场审核工作人员。
上述资料按序号顺序整理,现场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恕不接受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在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报名结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该应聘者应聘资格。
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相关信息,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须提供行程码、健康码(绿色),同时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开考前近7天)的三级医院核酸检测报告。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专业基础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栏,笔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健康体温监测登记表及承诺书》等材料。
(2)笔试成绩拟定于笔试后三天内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3)防疫具体事宜详见附件5。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笔试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一般专业的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和答辩形式。体育和音乐专业的面试采取试讲(板书式)、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试讲和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中请自带相关用具或乐器。
(2)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骨干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从指定的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位考生20分钟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应聘专业知识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试。体育和音乐专业技能测试现场进行。
(3)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若某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当天未到场者面试成绩视为零分。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期为期两周,要求考察对象在学院相关工作岗位轮岗试用。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须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学院专业教师优秀硕士条件的,相关待遇按照《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规定执行。学校为新招聘教师提供教师公寓,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市青年人才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岗位聘用),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用协议,中途违约者,按照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pt.edu.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监督工作组监督下进行,监督工作组对举报的违纪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379-62233835 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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