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人员应属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等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岗位要求。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7.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设置
工勤服务人员:8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 8月5日至6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龙安区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3.报名办法:
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街道人社所或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三次求职记录,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报名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自行下载打印填报(附件)或到报名地点现场填报《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间内岗位报满截止。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安区政府网公示及本人常住地社区同时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聘用;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五、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缴纳5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其他事项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报名时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新冠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影响上岗的视为放弃。其他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5022690
附件: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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