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医学相关专业人员30名(劳务派遣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纪守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7.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8.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优先聘用条件
1.有1年以上疫情防控工作经历的,加3分;
2.有2年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工作经验的,加2分;
3.有医师、护士、药师资格证的,加2分;
4.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第一项正常加分,以后的每增加一项加一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4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应聘者按照时限要求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职称及资格证书、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xgxqzp@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姓名+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登记表》(表内所有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筛选,综合报考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资格证书、职称等方面因素择优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对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1.报名审核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等;
4.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如出现成绩相同,则加试5分钟,成绩按加试成绩计算;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照所报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和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按实际公示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工资待遇
由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1个月),并向新乡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
劳务派遣人员实发工资约3500元/月(保险费用由单位承担)。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聘者有义务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核、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事宜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本公告由新乡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45;0373-3537066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373-3539976
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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