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要求,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缺额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区共公开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0名。
二、资格条件
(一)选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新乡市市区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有的政策理论水平。
3.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8.具有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9.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优先聘用条件
1.现任优秀社区工作者、长期从事基层党务工作,并在近3年内被评为县区级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加5分。
2.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特长及2年以上相同工作经历并具有党务、宣传、民调工作资格证件的,加3分。
3.符合条件的转业复退军人,加3分。
4.现任社区工作者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的,加2分。
5.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每增加一项加1分。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2年11月3日起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8日17:00。
报名网址: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
2.报名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上传资料如下:
(1)个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底, jpg 或 jpeg 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学位证;
(5)“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荣誉证、退役证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
(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进入考察时均需提供原件)。
3.报名费: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50元,一经报名成功概不退费。
4.资格审查: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
考生须关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上有关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选聘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因疫情需要改期的另行通知。
2.考生按照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开始15分钟后仍未到场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范围以《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为主,满分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内容。主要是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举止、社会工作实务、社区工作案例、对社区工作的认知度以及处理社区基层治理工作的态度和办法等,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项分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聘人员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按实际公示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正式聘用工资报酬的80%,缴纳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报酬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被任命为社区领导职务的,参照高新区现社区领导职务工资报酬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员队伍递补机制
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选聘的人员中择优进行递补。
八、组织领导
(一)选聘工作由用人单位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工作,选聘期间有关工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
(二)成立联合面试考察组,考察组成员由区纪工委、区组织和人事局、区社会事务局、振中街道办事处人员和域外社会事务专家共同组成,根据面试人数确定分组。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gxq.xinxiang.gov.cn/)、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为选聘工作的专用信息发布渠道,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渠道进行发布。
九、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放新办”、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试当天,须将本人24小时内健康码、24小时内行程码和24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截图用A4纸彩色打印,现场提交。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单位无关。
(二)本次选聘事宜将通过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和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选聘的后果自负。
(三)拟聘用的人员需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在入职之前产生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本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46、监督电话:0373-3535109。(振中街道办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0373-3360099、17337366853。(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五)未尽事宜由新乡高新区振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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