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检察机关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安排,开封市检察机关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技能考试、面试等程序,现已进入体检阶段。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2年10月10日早上6:00集合(名单见附件1),请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集合地点: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每人2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须提前准备200元现金,在体检现场交给医院工作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请考生认真阅读,熟悉“体检注意事项”。由于考生未阅读“体检注意事项”而造成不能正常参加体检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生应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信息管理承诺书》(附件2),体检当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及《考生健康信息管理承诺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齐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方可取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聘用。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的须带着合适的近视镜。
(八)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所有项目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疫情防控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应提前到达集合地点,向集合地点工作人员提供“三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无异常行程码及场所码,有集合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考前7天内到达开封市域外地区或有低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现场测量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不得参加体检。
(四)考生应在体检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各环节均要进行手消。
(五)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体检资格,终止体检;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疫情防控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请考生及时注意关注开封市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遵照执行,否则,可能影响参加体检。
2022年10月8日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1).xls
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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