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医院用人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本公告解释权归安阳市中医院人事科。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人岗相宜。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学历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阳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通过微信扫码二维码打开报名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安阳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二维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
(三)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者,组织笔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高级职称报名者全部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者,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05】19号)规定标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五)试工
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试岗,时间为一个月。试岗结束后,由人事部门会同所在部门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试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到期后,无异议予以正式聘用。参照本单位人事代理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372-511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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