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农业科学院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符合“招聘对象及范围”要求;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须同时具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发送本人报名材料至xcsnky@163.com邮箱,文件名标注为“本人姓名+许昌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PDF格式扫描件,本人填写的《许昌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电子档一份。
报名者可在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和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4.面试资格确认
报名材料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在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许昌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
对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集中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以答辩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环节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二)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属于境外归国或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按照我省我市防控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必要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本环节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四)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为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5723562、5737067
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5083
【免责声明】免责声明:本站所发布的公告均来源于政府公告或通过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考生浏览查询,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