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人选
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附件1),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配合考察组顺利开展工作。
二、考察方式及标准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结论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考察对象须提前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积极配合考察组顺利开展工作。
(二)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不予退还考务费,并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咨询电话:0398-2953195。
考察人员名单
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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