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二十大安保维稳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的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到目前急需的工作岗位,进一步加强县城交通治理和巡逻防控力量,全力保障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二、招聘计划
根据相关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用人额度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此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0名(均为男性)。
(一)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报考;
11、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洛宁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洛宁县财政局西20米)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在“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洛宁县2022年统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1)1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高中毕业证若有遗失,需出具原毕业学校的有关证明);
(3)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中专、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
(4)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
(5)本人近期1寸照片4张;
(6)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7)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2);
4、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时,现场将测量身高,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7、报名成功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中长跑1000m三项。
(3)跳摸高为达标项目,未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参加10米×4往返跑、中长跑1000m测试项目。
(4)10米×4往返跑、中长跑1000m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中长跑成绩×60%+10米×4往返跑成绩×40%。
(5)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10米×4往返跑、中长跑1000m项目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四)面试
1、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职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体能测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单,两者缺一不可。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内容体现交通管理和巡逻防控的职业特点和工作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五)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总成绩将在“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通知或公告,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政治考察和公示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治考察对象。未按要求进行政治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如出现自愿放弃或政治考察不合格,按照同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考察对象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验证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资格条件。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1、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洛宁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报到,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八、其他
1、面试、体检、政治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宁就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18: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79-66230090
附件1:洛宁县2022年招聘交通巡逻协管员报名表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洛宁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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