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提高营商环境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现公开选聘首批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社会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居民群众中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二)支持郑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熟悉和了解相关行业或系统内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有关情况,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心市场主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监督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问题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身体健康,在郑东新区居住或工作满1年。
曾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正在接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聘任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
三、主要职责
(一)对郑东新区招商引资、公平竞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政商关系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事项进行监督。
(二)向郑东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每半年向郑东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书面汇报1次工作监督情况。
(四)积极参加郑东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
(五)办理郑东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聘任。
(二)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郑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engdong.gov.cn/)下载《郑东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1),填写后同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并发送至郑东新区营商办指定邮箱,经审查合格后择优聘任。
对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
社会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次。对聘任期满后未续聘的,社会监管员资格自动撤销。聘期内,郑东新区营商办将根据社会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人员解聘或增聘。
六、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5日。
七、注意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
报名邮箱:zdxqyshj@163.com
联系电话:0371-67179771
工作时间(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郑东新区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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