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22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为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进行笔试的岗位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招考岗位通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表1)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的时间定于2022年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进行。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见附表3。
(三)资格复审的办法、程序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在时间内到资格复审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人员不需提供)、《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2、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手续;
3、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有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
(四)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确定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及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接到通知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再进行。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各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单》。
三、注意事项
1、面试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考生面试后,要等待公布面试成绩,宣布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当场领取体检通知及体检注意事项并按体检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如需提供,在资格复审时,可由各组织面试的单位联系和介绍适宜的食宿地点。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就此次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自8月30日起,进行连续7天的自我健康检测。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2.考生须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无异常、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考生应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进入考场前按要求上交工作人员。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面试前,考生应按照考点所在地通知要求(至少于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出示“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经测量体温仍异常,须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并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考生随时关注信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并严格执行,因未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参加面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9.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公告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请拨打:0376—6366713,7676852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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