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作为人的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人的发展提供可能性的因素是()
A. 遗传素质
B. 环境
C. 教育
D. 个体主观能动性
2.“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体现的德育方法是()
A. 实际锻炼法
B. 陶冶教育法
C. 说服教育法
D. 榜样示范法
3.下列选项中,关于运动觉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人的一种知觉
B. 反映身体各部分的位置、运动及肌肉的紧张程度的一种内部感觉
C. 人在运动中产生的反映外界状态的一种感觉
D. 反映人的运动状态的一种皮肤感觉
4.由于新旧知识的关系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学习形式,即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下列选项中属于下位学习的是()
A. 小敏通过认识猫、牛等动物认识了哺乳动物的特点
B. 小国由已掌握的平行四边形的特性推出了菱形的特点
C. 小芳通过观察直角三角形的特点推出了“勾股定理”
D. 小茹已经知道了热与体积的关系,现在要学习遗传结构和变异的关系
5.课堂教学中的开场白是指()
A. 导入
B. 提问
C. 讲授
D. 小结
二、多选题
1.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其核心思想是教育应使受教育者()
A. 学会认知
B. 学会做事
C. 学会合作
D. 学会生存
E. 学会交往
2.课程计划具体规定的内容有()
A. 教学科目的设置
B. 学科顺序
C. 课时分配
D. 学年编制
E. 学周安排
3.与自制性相反的意志品质有()
A. 任性
B. 优柔寡断
C. 动摇性
D. 怯懦
4.学生的同辈群体是因年龄、兴趣、发展水平等因素相近或相同而自发形成的群体,学生加入同辈群体的主要原因是同辈群体对其成员有()
A. 支持功能
B. 保护功能
C. 发展功能
D. 吸引功能
5.某年,在全国高考第一场考试前,因郑某欠学校800元书费,学校带队老师刘某拒绝将准考证发给郑某。随后,郑某请人将800元交给校长,才拿到准考证。但此时已超过进入考场的最后时间,郑某错过了第一场考试,其语文成绩被记为0分。之后,郑某以侵犯其受教育权、发展权为由,将该中学及带队老师刘某告上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带队老师刘某的行为属于个人滥用职务的行为,与学校无关,因此该纠纷的责任应由刘某独自承担
B. 受教育权是教育法规中规定的一项权利,不适用民法,因此郑某不能采取民事诉讼的法律救济途径
C. 受教育权包括学习权和考试权,因扣押准考证导致学生延误考试,学校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 学校有义务将准考证发给郑某,无权扣押其准考证,更不能以此要挟郑某还书费,郑某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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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选题
1.A【解析】遗传素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A【解析】题干引文意在强调要在实践中磨炼人的意志,形成人坚韧不拔的性格,体现了实际锻炼的德育方法。
3.B【解析】运动觉就是关节肌肉的感觉,它传递人们对四肢位置、运动状态及肌肉收缩程度的信号。
4.B【解析】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分,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原有观念在包容和概括水平上高于新学习的知识。B选项中,平行四边形的概念层级高于菱形,因此属于下位学习。
5.A【解析】课堂导入是教师在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开始时,通过简短的言语或行为,引导学生迅速进入学习状态的教学行为方式。
二、多选题
1.ABCD【解析】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了《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其中最核心的思想是教育应使受教育者学会学习,即教育要使学习者“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合作)”和“学会生存”。
2.ABCDE【解析】课程计划在基本内容上,主要是指教学科目的设置(课程设置)、学科顺序(课程开设顺序)、课时分配(教学时数)、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3.AD【解析】意志的自制性是一个人善于控制和支配自己的情绪,约束自己言行的品质。与其相反的意志品质是任性和怯懦。
4.BC【解析】同辈群体是指因年龄、地域、观念、兴趣、活动类型、发展水平等相近或相同而较自发地形成的群体。学生同辈群体生活的主要特征是有相同的心理需要、明显的情感色彩、灵敏的信息传递渠道及其自然形成的权威人物。因此,同辈群体对于学生往往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其影响甚至会超过家庭与学校。导致学生形成、加入同辈群体的主因是学生对平等的追求和期望,因为同辈群体对其成员具有“保护功能”与“发展功能”。
5.CD【解析】(1)带队老师刘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该纠纷的责任应由学校承担,故A项说法错误。(2)法律救济的渠道有四种: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其中司法渠道又称诉讼渠道,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因此,郑某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的法律救济途径,故B项说法错误。(3)学生申请参加高考并且教育考试机构给予允许,构成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学生所在学校只是受教育考试机构委托发放准考证,因此学校无权因其与学生之间的民事纠纷扣发准考证。学校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郑某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故C、D两项说法正确。